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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的民調


台灣司法的民調
    記得筆者在民國99年「台灣司法奇航」中公佈了二份民調(見前文)
    在聲聲司法改革之中,民國1017 月中,一份新的民調顯示「台灣民眾不相信司法公正性的仍高達65%」,與約10年前相當。
    數字說明一切,所謂的司法改革不但是「在原地踏步」。
    數字說明一切,所謂的司法改革不但是「在原地踏步」,還可能是個「騙局」。
    筆者認為,應對此負責者為:
    一、總統。
    二、立法委員。
    理由及「改革」方法已在前文中敘述得非常清楚。
    從本文「實例」觀,台灣的司法在「根本」上就已呈現大的問題,這裡所謂的根本即「品質」問題,而「品質」根司法官的「教育」相關,請參閱「奶嘴法官」、「病醫給病人看病」等文。
  根本解決的機制是「進場」與「出場」,所謂「進場機制」即司法官考試應考什麼,如何考?所謂「出場機制」,是汰換司法人員之機制,「法官法」有用嗎?
    應否「修法,法官為終身職之法改為條件終身職」。
    民調不信任度65%的「官」以後選舉免談,65%的不信任度的司法呢?「總辭」,哈哈哈!
    司法不公,百姓就:沉淪、沉淪、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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