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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節 監察院的業績

監察院的業績

一、無業績的官無尊嚴請落台
    靠自己白手打拼的私人公司,果業績不佳,輕的可能主管留校察看,重一點的可能更換「總經理」等,最嚴重的會是宣佈「倒閉」。
  但政府機關,除非國家亡了或財務「倒閉」了,各機關仍會「照常營業」。在風風雨雨的馬政府是不為「業績所動」。政務員到立法院備訊「業績大虧」,怎麼還提列三個月以上的年終獎金?他理直氣壯地說「本人也有個人尊嚴」,筆者建議嗣后官員上台前,總統府應與之簽約。果業績不佳或虧損,免提「年終獎金」,嚴重的「下台鞠躬」不要說「個人尊嚴」,在台灣「爛官員」竟高唱「尊嚴」,真是「皮厚三尺」。沒業績的總統照辦。悪心更應辦!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監察院的業績!(無案情時間,輕重大小之分):
  「案例一」:據知,經「監察院」彈劾過的官員,反而昇官,大有人在(請公布名稱及件數),讓國人同聲一笑(或哭)。
  「案例二」:筆者有一個案子事涉簽結,簽結被監委糾正(李復甸),法務部說「尊重」,筆者「陳情」某案被「地檢署」簽結十次以上(打破金氏記錄,見后文),請問「糾正」有鳥用,純粹浪費「民脂民膏,渉案叫「簽結」(非刑事訴訟法,為陋規,卻在台灣司法大行其道)。
  「案例三」:上案筆者,早在三年前提出,監察委員李復甸涉嫌「後知後覺」,或「抄襲」,證據在本布落格刊出過,什麼?監委也會「剽竊」?讀讀三年多前拙文即知。
二、盲腸機關應切除,免致癌
「案例四」:眾所周知的基隆市長張通榮案,監察委員「審核」二次,未獲通過,院長王建煊氣得「心律不整」動怒曰「監察院不如廢了」。筆者曰「盲腸本應切除,何況發炎了」。
原來台灣法院的某法官曾對訴訟當事人咆哮說「本案可以判你勝,也可判你敗」,嗄,原來如此!
請問,百姓花「辛苦的民脂民膏」請這種法官或監察委員啥?何必花錢請「軟腳蟹!」
「案例五」:觀1021129日四大報、監察院彈劾黃世銘案,以5票對5票未通過,筆者的看法是。
1 .一切「理所當然」「正常」。
2 .五票對五票,真絕,但不知那五對誰五,這監察院辦案一般案件,「神龍不見尾」(見另文)有異曲同功之妙,俗語言「沒種」。
3.為什麼「理所當然呢」,黃世銘若被彈劾,馬英九呢?不但應被彈劾,還可能有刑責,以監委來說,明年提名不聽「老娘」的就試試看,飯碗敲碎了,250K的肥肥貓也甭談了,依此「連任派」之說,就沸沸揚揚了。
4 .眾人言「廢監察院」是「狗吠火車」,小心擋了火車,就把狗給輾死。
5 .想想,監察院是誰開的,難道是民進黨嗎?所以只消廢馬英九總統即一了百了。
 6.黃世銘案第二次(流會)往下看歹戲吧!
筆者曾在前文談,台灣百姓自救的決戰點是103七合一大選,「有種」的話100萬人走上街頭。
三、官的薪水是納稅人付的,不是總統賞的
    第二次彈黃世銘是「流會」以拖待「?」。
    「案例六」:前一陣子,媒體報「監察院嚴重內訌」又報(委員分二大派)請參閱前節「拒做膿咖黑」話說同學會中有三派跪算盤派(做校長)拒做算盤派,做(組長),棄權派,放棄提名派。但監察院不是只有公平正義嗎,內訌什麼呢?跟提名有關呼?台灣的司法是「老子可判你贏,也可判你輸」監察院是「爺們可彈劾,可不彈劾」。原來如此。
    「案例七」:報載(1021125日自由)台灣高等法院庭長蔡烔燉說「法院不是國民黨開的」,但若筆者把「國民黨」三字易為「馬總統」或「陳總統」或「李總統」或「大權在握的」,請問蔡庭長同意否?
  如果「蔡庭長是筆者提名的,您不給,我的面子不買(帳)?」就看著辦,更有甚者若法官是由「某X」的面子上任,會不會「飯碗碎裂」。古代的「御史」是「天子」任命的,跟「皇帝」作對就「提頭來見」!是吧!是的曾勇夫就是,還有……
    中國人的奴性數千年來都一樣,照舊(外甥打燈籠)。
    另據電視媒體報導,監察院中有可憐的彈劾派,偉大的連任排,那一派是「膿咖黑」一目了然。
    還有,偉大的、王如玄、王清峯、羅瑩雪 ,必將留名青史,請參閱「女人、女人」一文。
    中國人講究「拿人錢財」替人消災,不談「本人業績,貢獻,問心無愧」「不公不義的事兒不用來找我。」
    筆者要提的是「切記、公務員的錢是納稅人支付的,不是總統賞的」。別把主人搞錯了。有本領就拒做「膿咖黑」。
四、辦起案子來,筆者遇到的都是「制式官箴」
大部份是「仍請參酌該等復函旨意辦理」,可一反三數次之多,納稅人只好「望洋興嘆」。

    筆者發現,監察院是民調「不可信任度70%」之司法之一。又是「盲腸」早該「廢掉」。



第六十二節 拒做膿咖黑



拒做膿咖黑



    台語「膿咖黑」是國語「軟腳蟹」首先敘明。

    記得筆者年輕時(35歲)任職貿協會專員,負責貿易推廣,著有國際貿易書籍若干本(暢銷)被某知名大食品廠的「千金」相中委任「兼職副理」支半薪,一星期上班后二三天,歷時約半年,不交「案件」給筆者辦。

    某天,她堂弟來告「我堂姐病倒了,住宏恩醫院X室,她希望你去看她。」

    走了一趟「宏恩」筆者「恍然大悟」不給任務而支薪的原因(讀者猜猜看,此情節已在拙著「愛情拼圖」中寫得清清楚楚,敬請期待。)只是:

一、 彼時筆者已有「未婚妻」。

二、 那位千金「擺明是位女強人」長相也是強人相。

再記得,若干年前在「西門町」開同班同學會時,某「國貿局」官員笑問「張校長」。

「聽說,閣下下班準6點要回家,否則跪算盤,對吧?!」

    那位「張校長」開始有點兒尷尬,僅一瞬間,笑著說:

    「吳兄,我知道你不必跪算盤,但目前只是國貿局的組長。」

    說完,哄堂大笑,原來那「張校長」的老婆是某知名企業的千金,學校(大學)的董事長是「老丈人」。

    被「酬庸」的官,要不要跪算盤呢,什麼,不下跪,下次提名時你就知道「老娘的厲害」,進衰!讀者猜猜看,筆者有沒跪過算盤?欲知詳情請聽下回分解。





監察院的組織職權 (60-1節)

 監察院的組織職權

依憲法、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
茲履列部份職責於下:
一、憲法第93條:監察院經各該委員會之審察及決議,得提出糾正案,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失職或違法情事,得提出糾舉案或彈劾案,如渉及刑事,應移送法院辦理。
二、第102條:對於總統和副總統具彈劾權……。
    查,監察委員係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包括院長)有關於這一部份,請問「在台灣有那位總統,副總統被彈劾過」:
一、飯票是總統下賞的,你敢彈劾我,「飲水不思源,吃菓子不拜樹頭」,就等著瞧。
二、有彈劾過「立法委員」嗎?同右說,彈彈看,尤其是在一黨獨大之時。
三、勿忘,中國人有「奴性」(對強者)。和霸性(指對弱者 )。
    在馬政府上任以來,風風雨雨包括:無能bumbler,油電雙漲,萬物上漲,黑箱服貿,證所稅。虐死小兵,強拆民宅,肥貓滿天飛,(行政部門到處討津貼)、門神、毒油(毒食品),黃世銘案。等等、等等。有什麼做為嗎?!
    還有,二、三年前的花博案,雙子星案,文建會二億肥肥案,「龍太后」狡兔三窟案等等,可謂磐竹難書。
    (筆者對龍太后很感興趣,為什麼不叫龍皇后或龍貴妃,這太后是誰的老媽或祖母?)看得懂的,會心一笑。
    原來,實務是XX,看不懂的,請聽下回分解。
一、被總統提名的人不會制裁「提名人」。
二、被立法院同意的人不會制裁「同意人」。
三、曾是「老舊部下」的人,不會制裁「同意人」「舊長官」。
四、「太后」是不可被制裁的。
    原來,台灣需要的是「包青天」一人即可,而不需一大夥的「監察院」。尤其是在丐幫時代。




台灣司法奇航 第六十節 監察院篇

台灣司法奇航

第六十節  監察院篇
前 言

 本篇的主旨係以實際的案例談監察院是「瞎」麼樣的「司法機關」眾所周知的是台灣司法的民調不可信任度是70%,監察院是否在此七成之中,他們怎麼辦案,如何「玩法」,納稅人花高薪去養他們效果如何,抑是另一夥「肥貓」,以及探討它的存與廢。
    檢察總長黃世銘案震驚國際,在台灣沸沸揚揚中不見「有義務彈劾總統馬英九的「監察院」任令台灣司法「崩盤」。
    監察院本來就是疊床架屋的政府機構,再加不辦「小屁屁」不善盡其責,連知名的「中屁屁」「大屁屁」也視而不見。本應屬盲腸。
    筆者認為「應廢除」之,況從業人員之「良知」應愧對「苦哈哈的民脂民膏」。




第五十九節 監察委員夠不夠資格

監察委員夠不夠資格

    依憲法、監察委員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
有意思的是:
一、總統提名,立法院不同意的有幾?(是O嗎?)
二、總統跟據什麼「資格」提名,還是只憑「主觀意識」?報載、監察院、院長、委員們鬧內訌、又報,有許多監委是「酬庸」。還有什麼「提名派」「不提名派」呀!
    查,既談「酬庸」就甭談「資格」。
    簡而言之「不夠資格」「不盡責做功」的委員,無以名之,叫「肥貓」。
    不過,在台灣的20多萬肥貓還算中隻的,但問題不在於此,應是「不能有效地整治官箴」「有官連甩都不甩你的」等等。
    政府部們的官員都許多是要經過「高、普考」、「特種考試」,監察委員全都免了,「進好康」!
    因此,許多不夠資格的人再加上bumbler的不識人,辦出來的案子多「不堪入目」。以致於國家亂成這個樣子。
    103年監察委員又要提名了,如果又有 酬庸(當然),這跟新政府有何瓜葛,果若「民進黨」或「他人」上台,就留了個「拖油瓶」,倒霉的應該是「納稅人」。
    請神容易,這神怎麼送呢?六年后再說吧!
    台灣是一團亂。大導演李安說「台灣是亂中有序」。講的是外行話,「台灣是百姓有序,政府亂」。別搞顛倒了。

    台灣百姓像一群被修理的羔羊。



第五十八節 Bumbler只會找Bumbler(或提名)

Bumbler只會找Bumbler(或提名)

    無能的人就應無能找到有能的,理由十分淺顯。
    台灣的軍隊,滿天星、虐死小兵、還意猶不足,退休後插手「民、公營企業」。
    總統,財政部長、立法委員合推「證所稅」(在推出前,筆者就預測「無聊」,請讀本欄一年前之文 。
    不知「瞎郎」,沒在國內形成共識即黑箱?推出服貿往下瞧「忑忑忑」吧。
  衛福部的毒油、毒食品案摧毀了台灣的GMP. CAS.美食王國」丟人丟到國外去了,搞的人人自危!
    油電雙漲,中油台電仍大虧。年終卻要發3個月以上的獎金,總統及相關單位「束手無策、冷眼旁觀」。
    揭諸「大是大非、公平正義」的總統,對民調不信任度達70%的司法,束手無策。還繼續「落井下石」。
    行政院發言人室員工70多位,平均薪水6萬,不是「肥貓院」是什麼?
    甘比亞斷交、外交部「莫宰央」,聽說貸款150億可能不被歸還,台灣豈是「敗家子」?!
    這種bumbler施政罄竹難書,呆民們就看著辦吧!
    請神容易,送神難?
    另查查看,台灣外交官有無拿貸款的commission5-10%??





第五十七節 談監察院的Form Letter(格式信函)

談監察院的Form Letter(格式信函)  

  所謂「格式信函」乃將「主文」若干種擬定好,因案「制宜」再把次文「打進函中」即大功告成。
    記得筆者任職「外貿協會」外銷推廣處,約40年前薪水2000出頭,每天須「復函」十餘封(英文),下班后都是「精神渙散」好佳在,不久后救星降臨,從「經濟部商業司」降臨了批「國際貿易的大外行」,以武冠雄為首(已逝)外銷推廣處處長姓陳,請其「英文秘書」草擬了幾份「Form Letter」,此后一天工作僅半天就完工,還可喝下午茶。
    茲列咱們監察院的幾封「格式信函」考考讀者,您能分辨孰為「Form Letter」嗎?告訴諸位,有的「主文」全是Form拿給打字小姐換上「收件人,日期、編號、解秘」即可,另收件人應是Form,只請打上「高景炎」即可依此類推:
全函有時90%都是Form,肥貓真好當。
「範例一」  監察院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12
傳真:(02)23410324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812
發文字號:(97)院台業貮字第0970704106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文
主旨:據甲君陳訴:為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辦理渠與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間國家賠償事件,認事用法不當,判決涉有違失乙案,請參處逕復並副知本院。
說明:
一、  檢附陳訴書及附件影本各乙份。
二、  陳訴人地址:

正本、副本:司法院



「範例二」  監察院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12
傳真:(02)23410324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1125
發文字號:院台業五字第1020167732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無
主旨:台端102115日、8日陳情書收悉。所訴台端向司法院具狀舉發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顏大和,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賴淑芬涉違反法官法,該院未予處理,遽為移文,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楊治宇等,涉對台端告發之案件,未予偵查,逕為簽結等情乙節,前經本院函請司法院及法務部參處,並經該院刑事廳102930日廳刑三字第1020025466號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2117日北檢治冬1029540字第73052號函復台端在案,仍請參酌該等復函意旨。
正本:
副本:
(考考諸位,那一封是Form Letter,告訴諸位,全都是因案有異而已)更有意思的是:肥貓真好做,住象牙塔中。
一、當陳情人對「被告」之復函不服時,再致函給該院,復函的主文是「仍請參酌該等復函意意辦理的」如此這般可以「制式」數次,意思說「本院涉案辦到此為止」。
    請問,納稅人要這種bumbler幹啥?!

    另監察委員都有助理、專員、打字,許多「小屁屁」只消Form 一番,月薪200k以上,外貿協會專員呢,月薪2000出頭,蠻專業,非酬庸的,看看誰是「肥貓」台灣是「肥貓滿天飛」。進好康。



第五十六節 有種沒種

有種沒種

    此處所談的種是「膽」不是「種子」。
  民調不可信任度70%的司法判決書上均列有法官、檢察官、書記官等的大名。
    政府機關行文列有「主管」或「經辦人」「X先生、Y小姐」。
    咱們監察院的復函,僅列有「院長、王建煊」,筆者尋思?
一、王院長是聖人,大樹底下好乘涼?(不過南方朔認這聖人二字用得不恰當)
二、  卸責?(沒膽?)
據知,監察委員的信函,院長連一個字都不能改,這立即就產生了二個問題:
一、 涉案誰負責呢?還是全部是由「院長」一人負責,連  
一個字都不能改人的負全責,應是「不合情、理、法」。
二、 聖人可以「扛」一切?
三、 沒種?
事實上、監察院是個「太上司法」誰都管不到他,「銷毀檔案」也只有「自彈」。(王院長已表示贊成)
王院長反對「銷檔」自彈,筆者建議找蔣中正來裁定。

    這種爛機構理應廢掉,不須黃世銘等案。



第五十五節 封建時代的「陳情」 只差「跪」

封建時代的「陳情」只差「跪」

    觀古代影片,小民(女人居多)臨街跪攔「大官」的轎子「喊怨」,「大官」囑手下取來狀子瞧說「回去吧,若屬實,本官會給你辦」原來那小民告的是京城的府尹,接狀的是宰相劉羅鍋。
    那是封建時代的是「陳敘怨情」,現代的監察院「通令」告訴人或舉發人「叫陳情人」,感覺上那監察院就像是坐在轎子裡的「大官」,差別只在於「不必跪呈」,相同的是「陳情」。話說一天筆者到郵局到甲小姐處排隊,前面有三人,然后看到隔台乙先生處只有一人,於是前趨排在第二位。約五分鐘後(該人寄的是大包裹),輪到筆者「乙先生說」「本台沒小額郵票,請到甲小姐處辦理、筆者說:「卦號函件與郵票無關」,雖然如此,他還是拒絕給辦,於是筆者再從新到甲小姐櫃台前「排隊」。
    回家后,立即向郵局「服務中心」申訴、告發,只化不到30分鐘,次日早晨接到該郵局女主管來電:
一、  致歉
二、  已口頭申誡乙先生
三、  還需要什麼「服務」?
讀者以為若何?筆者以為:
一、  政府官員是公僕,應全是服務業,老闆是納稅人。
二、  一件小屁屁案只消24小時就解決,監察院呢,幾個月還不一定確了。爺兒們架子大?
三、  小民是向「御史」陳情,而不是「告訴」「告發」,監察是老幾(老大,還是古代的爺們)。小民是「求」辦,只差沒下跪。




第五十四節 同胞睜亮「馬糾」

同胞睜亮「馬糾」

    筆者發現,在幾番風雨,政海浮沉以後,台灣百姓被「政客」「利益團體」修理個夠,再加內政不修,虐死小兵,外貿衰退,高明騙術,黨字尚黑,利益分贜,言而無信,用人不才,人生似假,如夢,選民的思考在大幅改變之中。
    柯文哲民調39%以上的現象就是在說明這種轉變之趨勢。
    目前對國民黨的警訊已不足為道,爛到某種程度,「風吹草動」只是涼爽、涼爽」而已,當心,到一邊涼決去了。
    暫時,筆者花點小「烏鴉嘴」,請重視此種趨勢,果變成大勢之所趨時,「黨」也無什路用。
    切記,勝選之果,敗選之因。
    這個大趨勢,就是「國民愈來愈知曉,如何過安和樂利的生活」。已更看清「黨字尚黑」,「結黨營利 」,百姓沉淪,變22K
    尚黑的意思,是不以「人民福祉」為圭皋,而以一小撮子人的「黨利」為標的。

    103七合一選舉悠關台灣的前途,何去何從,望同胞睜亮「馬糾」。台北市民水準很高。




第五十三節 經濟蕭條唯政治最有搞頭

經濟蕭條唯政治最有搞頭

    搞頭的意思,一曰權,二曰利,三曰鋒頭。
    經濟不景氣,外銷停滯,下傾,政客們都很聰明,紛紛往「政治路跑」,選上了什麼「長」什麼「委員」,什麼「代表」都有搞頭,人何樂而不為?
  報載,許多「演藝人員」名嘴等躍躍欲試,因「知名度」高。
  報載,政黨也有意推波助瀾。推舉「高知名度的」。
  苟當選了,四年所得都是「肥肥」的,鋒頭與知名度一定「更上層樓」。國民福祉呢?他娘的!
  大企業家說「笨蛋」「現下重點是經濟」什麼?「經濟」?咱是知名「演員」「名嘴」,經濟干「爺們鳥事!?
  選上了覷「黨」的指事,做投票部隊就好,管他懂不懂「他娘的」服貿,證所稅,外貿……
  只消「呆民」拱俺上台,就有搞頭。
  呆民做22K15K干俺屁 事?!
    呆民們,您就看著辦吧!勿忘台灣是靠「貿易」生存的,不是政治。是貿易,請勿亂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