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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節 監察委員夠不夠資格

監察委員夠不夠資格

    依憲法、監察委員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
有意思的是:
一、總統提名,立法院不同意的有幾?(是O嗎?)
二、總統跟據什麼「資格」提名,還是只憑「主觀意識」?報載、監察院、院長、委員們鬧內訌、又報,有許多監委是「酬庸」。還有什麼「提名派」「不提名派」呀!
    查,既談「酬庸」就甭談「資格」。
    簡而言之「不夠資格」「不盡責做功」的委員,無以名之,叫「肥貓」。
    不過,在台灣的20多萬肥貓還算中隻的,但問題不在於此,應是「不能有效地整治官箴」「有官連甩都不甩你的」等等。
    政府部們的官員都許多是要經過「高、普考」、「特種考試」,監察委員全都免了,「進好康」!
    因此,許多不夠資格的人再加上bumbler的不識人,辦出來的案子多「不堪入目」。以致於國家亂成這個樣子。
    103年監察委員又要提名了,如果又有 酬庸(當然),這跟新政府有何瓜葛,果若「民進黨」或「他人」上台,就留了個「拖油瓶」,倒霉的應該是「納稅人」。
    請神容易,這神怎麼送呢?六年后再說吧!
    台灣是一團亂。大導演李安說「台灣是亂中有序」。講的是外行話,「台灣是百姓有序,政府亂」。別搞顛倒了。

    台灣百姓像一群被修理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