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七合一大選舉專輯
一、(連勝文篇)
第一節
權貴的威力
閣下跟權貴打過官司嗎,尤其是對是政府單位或官員,結果若何?
筆者就親眼看到一個案子?
話說台北市大安區某民國80年前「緩拆」的違建,台北市政府未按法定程序通知,突然派員拆除,屋主乃具狀「高等行政法院」,「一審駁回」,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抗告成功,移送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敗訴,屋主未上訴,全案移送「監察院」,文書「移來移去」「無疾而終」。
涉案的是非曲直不便在本文敘述,有意思地是以下二件:
1 .同時,台北市市長郝龍斌有座民國90年以後的大違建(好像是百餘坪),被人舉發,建管處以稀奇古怪的理由判定「免拆」。(此案曾刊媒體,圖文並茂,巨篇。)
2 .涉案大安區違建「強拆」的理由是「堵塞防火巷」,更有意思的是現下「防火巷」堆滿了汽機車,有時還有小販聚集,跟據台北市政府告示「堵塞之物,將強行拖吊」但經以下1999申訴,該府電告,拖吊(移置)係「交通大隊權責,現下在台北市巷 內之違規車輛等「不托吊」。
筆者不禁地想:
1 .原先強拆合法不合法,理由充份不充份?
2 .「移置車輛之告示,形同虛設」係騙笑。
3 .拆涉案違建,圖利了誰,加害了who?
4 .郝市長的大違建「就地合法」?
5 .據知,涉案與Comission發生關係,但無直接證據,在此不便談。
如今,台北市長候選人連勝文之姐連惠心事涉二案:
一、
販售「毒食品」(或藥品案)。
二、
欠債,開出支票未獲兊現案(上億,好像連家財產上百億)。
對此,連勝文皆未吭聲,同胞們就看續篇「權貴」在司法上的威力吧。
萬一,當上了市長,又將若何面對司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