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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笑林廣記 - 官僚在做些甚麼

77 節 官僚在做些甚麼


   筆者發現,台灣的軍公教人員被國民寵壞了,筆者親眼目睹者:
一、  週休三日,目前許多軍公教人員至少是周休三日。有時,週休五日。譬如週一、週二颱風,由各縣市發佈「不上班上課」,週三X節,週六、週日週休二日。週四事假一天 (薪水照領)。本週僅上班週五一日。進宋()、知道 – 22K 的老兄()嗎?周休一日的加班沒有加班費的進睡。
二、  檢察官「簽結」案件行政法事訴訟」。造成貪腐弊端重重。曾被監察院「糾正」,理由不外乎是「查無實據」,但刑事訴訟法亦有「查無實據」,依法是「不起訴處分」。那麼司法的「依法」是何處呢?不是「法」說了算,是「司法」不是「定司政法的官說了算」叫「法外立法」。名嘴們「爆料的」總統政治獻金案已被簽結。有意思的是,若干時日後,竟爆料是真那「查證無實」是假?怎麼辦?有檢察官有被此等案撤職查辦者乎?請檢調提出證據。無證據豈非也是「簽結」?
三、  約三十多年前,外貿協會剛成立後不久,從軍官到外貿協會拿高薪,靜待第二次榮退,原「專家們」被驅趕殆盡。看看現在的對外貿易吧,曰「每下愈況」。台積電預估下半年「每下愈況」,夠標悍了吧?
四、  約七、八年前,大安區某二十多坪防火巷違建是民國八十年前「免拆」的。一日不知犯到了誰,竟不預先通知強拆。拆畢屋主告到法院,全部敗訴。誰叫你是違建。甚麼民國八十年前的,也免談。問題是法令是閣下政府頒布的嗎?甚麼,我頒布的?!我可以收回呀?因為「權」在咱手上!
五、  這可並不奇特,同時有一座100坪的大違建,是民國九十年蓋的,後續的結果是撒13萬元「罰金」,即免拆。台北市政府建管處何幼榕辦的。何處長說「該案非特例」。包括陳履安的玉山官邸,呂秀蓮的官邸增建案。
    原來那100坪的大違建是「郝龍斌」市長的。
    法是咱家的,小民們就看著辦吧!
   上敘實例可以說是「不勝枚舉」,此謂「台灣官僚」、「德政」。
   百姓幾乎只有一招對付,或一招斃命,或讓他()官愈做愈小,他的部下「沒飯吃」。
   當然,最好讓此等不能「安全下莊」。
   那一招就是「選票」,萬不可被「官僚騙」。
   您被騙過嗎?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