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late

台灣司法的故事 ~ 空包彈



兆豐證券公司侵占
空包彈



知道什麼叫空包嗎,曰「有手槍的,有飛彈的、有炮彈的,可能還有核彈的。只有火藥,沒有彈頭」。

據報載,最近某次國軍演習是用「空包」。

本文所敘述的空包是指「假證據」嚴重的甚而至於是「偽證」。

但是,空包也有令人中彈的,有的還可能要了人命。

話說台灣股票投資人某甲,在股市混了30多年,證交稅、手續費,融資利息等繳逾數百萬,看盡金錢的起伏興亡,雖然也曾輸掉褲子,但從不負債,亦未違約,台灣知名號子均有其身影,堪稱「笑傲江湖」的不倒翁。

古語說得好,「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意想不到的事蒞臨,某天,竟然發現違約交割9萬餘元,被證交所斷頭(彼時,某甲的戶頭裡還有60多萬),某甲認有錯帳,一狀告進法院,申告兆豐證券公司侵占。

接著,奇怪的案情接二連三地出現,令人目瞪口呆。然后,傳票未到,通知先來,檢察官諭知某甲前往某警局做「調查筆錄」,某甲在警局當場聲請調兆豐證券100151617三日9:0013:30營業時間之雙方「錄音」。

又經過若干時日,傳票到來,某甲依約前往,竟然發現,被告(三人)全部缺席(即未傳被告),但到來一位李姓證人。(筆者稱之)謂「程咬金」證人(半路殺出程咬金),這位程咬金,一口咬定某甲違約交割,但是未提任何證據(交易證據,即定單),「程咬金」陳敘畢,未經訊問,辯論隨即宣佈「散會」。

嗣后,該地院檢察官(賴淑芬)處分「不起訴」,證據是證人「程咬金」的空包證詞。

空包雖打不死人,但是卻讓某甲背上「違約」之美名。司法空包的威力不容小覷。

您若是某甲,能干服嗎?但更精彩,可笑的還在後面。

推薦文章
台灣檢察官的權勢  脫韁野馬
官邸血案 (高源偵探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