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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節 驚悚的故事,台灣司法之爛 (2)



(2) 
 
讀者知道,我是絕對不會給她電話的,俾免「引禍上身」,前次教訓還不夠嗎?
    十天后,她的電話又來了,責怪我為什麼不給她電話「真是無情,男人都像你那麼無情嗎?」續說,她胖了,比以前更豐滿,還會去游泳,胸部是B+罩杯,因每天Vit C,皮膚比以前更白。
    往后三個月,她的電話就沒有斷過,只是我從來沒給她打過,至到有一天,她在電話說:
    「老高,記得三個月以前吧,說我想念你,你還沒結婚吧,我們一起住好嗎?你每個月給我一點零花錢就好,我現在無業,但有二間公寓,我把它們賣掉,以示忠心。」
    我以吃驚的語氣說:
    「嗄,我不曉得妳竟有二棟房子,而我只有一棟,真有辦法,現在有買主嗎?」
    她說:
    「正在談,還沒有結果,但是高大哥要的話,小妹可以最優惠價出讓。」
    我好奇地問:
    「請問,是現鈔買嗎?」
  她說:
  「初步抵押就可以,還可以跟銀行貸款。」
    我問:
    「抵押,那我將是第一胎,還是第二、三胎。」
    電話停頓了一下,她說:
    「是第二胎。」
    果如所料,這三個多月的迷底就是要借錢,而且九成是騙錢(內行人才知)
    這跟「政治是最高明的騙術」有何不同,差別只是小咖、中咖、大咖或超大咖的差別而已。
    問題,筆者是被騙過的行家。
    於是,我立即換了一支電話,以為此天下太平。
    約半個月後,一天上午,未經約定,一樓大門口來了二個年輕人,一付小混混像,他們表示要找高XX...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