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節 再談「掏空」
筆者在前文中數次談到「台灣是個被掏空的島國」。
被掏空的結果就是現下的,債臺高築,債留子孫,國民負債已迫近每人100萬。每年總債務2千億。速度往上揚升,這是造成失業率居高不下,22K,經計萎頓的主因之一。
據媒體報導,台灣的「核四」是巨大「錢坑」之一。同胞們,知曉錢坑是什麼東西嗎?答案是,納稅人的巨大稅金~「噗通,不通」地不見影子,跑到哪裡去了?猜猜看。
後據報載,台灣的分贓貪腐,多是「集體性的」,如繪圖以明之:
出了紕漏誰扛?答案是低層。
最近因林義雄「絕食」,致「核四案」鬧得沸沸揚揚,反核人士佔據中孝西路,警方強力驅逐。
復據報載,台電揚言,果核四停工,則負債「暴發」則,唯有破產一途。聽說,資本額不到4千億的台電,負債已超過一兆元以上。
令筆者好奇的是,這負債兆元跟「核四」有什麼關係?那核四繼續運作,這「負債」就消失無蹤了嗎?
請問~那「內行人」竟會「好奇」嗎?事實上筆者真正好奇的是:
1. 台電子公司的那筆賬怎麼算?即「額外」賺了台電多少?
2. 採購有無法律問題,如燃煤等的「採購」。(回扣)。
3. 各相關工程是怎麼標的,如何驗收?
4. 聽說,有什麼類似「敦親睦鄰支出」部分是由「立法委員出面」,有無此 事?
5. 其他不合理支出。據說,台電是極需「節流」改革政府機構之一,有緣以後再談。
據報載,新近又來了個「國寶、幸福」案,共600億,由國庫付現,意思是百姓「買單」。
另一邊,區區19億高雄災變,錢在跟百姓們計較。是否救災錢~No Commission?!
告訴同胞,台灣錢坑「深不可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