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的「八股」判決書
同胞們知曉否,在台灣最沒有尊嚴而最想擁有尊嚴的是哪一個行道嗎?答曰:「司法人員」。包括:法官、檢察官、司法行政人員...
103年3月18日太陽花們攻佔國會,嗣後攻佔行政院,爾後「路過」警察局等,雖有「秋後算帳」,但聽說有大部分「不必吃牢飯」。
但是,您「攻佔」法院,「路過」司法機關試試看。
知道邱毅「攻到」法院,吃了幾年牢飯嗎?
但是,再拜讀下列報導之後,一方面令人「忿忿難平」,另一方面,令人噁然失笑。
103年2月16日,中國時報曰「社大,幫法官改作業」
一、開講人叫「台北文山區社區大學」
二、台灣的判決書(包括法官、檢察官)像「天書」。艱澀難懂。
三、主觀字眼「太多」。
四、不按「證據」下判
社大認為「改了司法官作業課」後,「心情很沉重」,讀很多書的法官竟然這樣做「判決」。
筆者的看法是:
一、改判決書沒「路用」,應立法迫他們「重修」「重考」。理由是台灣的司法出了根本大問題。
二、台灣司法人員是被寵出來的「神或鬼」,(請讀後文)。神寫出來的文叫「天書」,鬼寫出來的謂「地獄文」。但卻都是「人」交出來的。
三、為什麼寫出來的「判決」讓人看不懂?答案是「讓人看得懂,就不叫天書」。俺怎麼做「神」?或鬼?
俺不做神,豈怎被供養100K到400K?
做人嗎?只配拿22K。
請參閱本「台灣司法奇航」前、前前各文,筆者是「先知先覺」,社大是「後知後覺」。吓!還有不知不覺,是的呆民。預知詳情請看下回分解。
第二十節 習近平大砍「肥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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