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節 台灣司法酷斯拉獎
據報載(103年一月12日,中國時報)由台大教授,前檢察官評鑑委員彭文正,與多名律師,法學教授,民間人士在司法節成立「台灣司法酷斯拉獎」。專咬「恐龍判決」。
相信,諸位早已耳聞「恐龍法官」為何。
在此透露一下,在台灣第一個提出「恐龍法官」的是在下(證據請讀本欄)。另外還續提出奶嘴法官、門神法官、殭屍法官、彌勒法官等等。
上敘已提出若干年,筆者並未因此被告,後再推出;「天書法官」、「肥貓法官」、「八股法官」,請參閱前文。
一、所謂「天書法官」乃寫出的判決令人「噴飯」。因內文「幼齒」地令人匪夷所思。
二、知道台灣的司法官薪多少嗎?曰「下限10萬~上限30多萬,另加年終獎金」。拿下限的是「奶嘴法官」,中限的多是「天書法官」,上限的是誰?猜猜看~還要猜嗎?該人已被起訴一審判刑了,「肥貓」照做,吓!吓!
三、台灣法官(檢察官)的許多「判決書」「起訴不起訴書」的「專案內容」有「一時性衝動」「覺得意猶未竟」。前文寫「雨鞋,後文寫拖鞋」「本案爺們可判你勝,也可判你敗」(答辯時說)。至於簽結,只消簽結首次,再告,則依樣畫葫蘆,玩Form Letter。從一而終,「簽結到底」面不改色。
筆者早提出,台灣司法是「癌症三期」,華陀再世,扁鵲復生難治。
應如何終結這群「肥貓」呢?請讀前文,前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