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到 Twitter!
推到 Plurk!
推到 Facebook!
恐龍法官與司法院
爛法官是個舊名詞,恐龍法官是民國99年9月25日 (下午6時)在凱達格蘭大道舉辦的﹁白玫瑰運動「后在蘋果日報上發現的。該報A2大標題司法院評鑑,恐龍法官可免職」。據報載,當天參加的民眾在一萬五千人以上,且多「自願參加」,9月26日 ,總統府,司法院等政府最高層紛紛發表因應之道。
筆者對司法院的因應之道最感興趣。
一、 法官(包括檢察官)冠以恐龍二字應非善類,但是爛法官只有恐龍一種嗎?且該等法官是由「性侵」而起,台灣司法是罪名多元化的,譬如,吸血鬼法官是要錢的,殭屍法官是要命的,還有,五常法官是專門嚇人的--彌勒佛法官虛矯阿諛,但對訴訟當事人可不一定
二、 筆者與司法院至少有十數次打交道的緣分及經驗,多次是經過監察院檢舉(或告發法官違失),大概是筆者才疏學淺,大多被太極拳打回原地。話說司法院有個行政訴訟及懲戒廳,擺明是「懲戒」法官檢察官的,附該廳函97年8月20日)對於告發「未能詳情查事證、涉有違失等情」該廳不涉主題,調查違失,卻回函「為維護審判獨立的精神,本院對於各級法院審判之具體事件,不宜表示意見」,一個不具懲戒功能的政府單位還有什麼存在的價值,理應裁撤之。
另請公佈一下歷年來司法院「懲戒」了多少司法官。
筆者懷疑,現有爛法官或恐龍法官多是這些行政機關「官官相護」出來的。
一、有意思的是,司法院對白玫瑰運動「的立即反應是」司法院評鑑,恐龍法官可免職,意思是說,司法評鑑在此之前並未存在,或不執行。果真如此,誰來「評鑑」司法院呢?台灣老百姓對「司法官」日後由司法院內設「法官評鑑委員會」主導之,司法院現有之「懲戒廳」應即「司法官評鑑」之單位,苟誠心執行,僅需增加人員即可,何須「疊床架屋」,說,司法院有無變成恐龍院的可能呢?請台灣老百姓細心思考「恐龍法官」或「吸血鬼法官」從何而來(媒體說,是官官相護,一個若是法官,另一官是誰?讀蘋果日報二O一O年十月一日 社論「政風處化身廉政署的荒謬」,將來「司法院懲戒廳」化身為「司法評鑑」重鎮,是否如前蘋論,這些老油條,就從此洗心革面,大義滅親,不再掩護老同事,老長官了嗎?相信這個不如相信母豬會上樹
二、中國時報99、10、4日刊出立法院對司法院正副提名人,與會專家學者謝啟大「指控」賴浩敏施壓台開案法官,強調賴浩敏曾經以外力干預司法,不適合擔任司法院長,也不利於未來的司法改革工作。筆者以為立法院應立即成立「評鑑委員會」因茲事體大,如評鑑委員會不應有「官官相護」的人加入,其中包括台北律師公會在內。
三、據中國時報94、5、26日載,「司法院今年年大手筆編列了三千萬元的預算,要為司法改革做電視廣告,廣為宣傳推銷司法」,彼時的司法院長是翁岳生。
筆者不曉得那筆錢有沒有花,如果有花,國際透明組織公佈的「二OO四年全球貪腐指數」,在台灣的問卷調查結果,在全部15個選項中,司法院的貪腐指數高居第三,臉皮都丟到外國去了。
在民國99年下半年后,台灣司法驚爆高等法院法官、前法官、檢察官等人,召妓,婚外情,受賄貪腐,沒多久白玫瑰先在網站風起雲湧,爾後走上街頭。
不知,現司法院有什麼資格把﹁恐龍法官的評鑑工作「往身上攬?!」
司法院視司法為「商品」欲以廣告扭轉形象,是何種頭殼?!系頭卡拍起?
筆者預測,果「法官法」通過,評鑑機構開始受件,申訴案件會如「過江之鯽」,台灣同胞不必樂觀以待。
記住,誰搞不好,選票就絕不投給他,而與藍綠無關。
首位是總統,其次是立法委員。
連結:
- 全民司法工具書: 台灣司法奇航 與 優惠方案!!
- 全民司法工具書: 台灣司法奇航 目錄
- 台灣司法偵探故事 I:辣手狂花 (真實故事改編)
- 台灣司法偵探故事 II :歹路黑白 (真實故事改編)
推到 Twitter!
推到 Plurk!
推到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