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台灣三爛
所謂三爛者,乃爛政權,爛司法,爛經濟。
台灣司法是筆者發現的最大爛象,看到了什麼,都在本欄司法奇航中覆列。都四年,三十萬言,最令人好奇者是「自尊心超強的司法」被人批判得「體無完膚」竟然「依然故我,我行我素」,包括新近提名的監委「更爛」。
常聽台灣高官說「依法行政」,「台灣是民主法制的國家」,依五十年來的觀察,以上很多是「假象」。這「法」是誰交的法,誰在執行的法,甲官執行A法的執行方法和結果跟乙官執行A法相異。甲法官判A案,跟乙法官辦A案結果不同,可以「血淚斑斑形容」之,說不定有朝一日換了筆者做法官,同一A案,會異於前者,信不信由你。所以,有言台灣司法是“輪盤賭”。
而司法應是服貿的關鍵問題。
當台商到中國大陸去做生意,產生了糾紛,請問,最後面對的是什麼?是亞洲14國司法評比倒數第二、三的國家。
請問—台灣的陸委會,或海基會有無對台灣在大陸面臨的「修理」做過「調查」「分析」,大概是「黑箱吧」。
這也是筆者在前文中提到過的「木馬」。
至於台灣,執政者,乃至於縣市首長的「貪腐」「淘空」直可以「爛土飛揚」形容之。
其實,三爛是互為表裡的,只是「若干呆民仍矇在鼓裡」。
報載,國民黨雙北共組「勝立連線」,茲建議速組「除爛連線」,難道選民會把票投給爛的嗎?太天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