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簽結,某甲在案10多次,都是「檢察長、楊治宇背書,檢察官有黃冠運,黃珮瑜、張書華、李嘉明、謝憲杰、許永欽、陳韻如等十人,反正早已神經麻痺了,榮幸目睹金氏紀錄。
2. 據知,司法院刑事廳法務部檢察司為檢察官,楊治宇的上,上上級機關,下級官員竟可以倡言「刑事犯罪之偵察,均非司法院刑事廳,法務部檢察司之職責,問題是「楊治宇」明知涉案之「抬頭」是「法官法」竟往非已身上去「攬」,為非法逾權,「越俎代庖」。
司法院刑事廳說得一清二楚:
「依XXX君102年7月22日及本院函共二份辦理查該二函屬「法官法」因此楊治宇越俎庖為非理。
台灣司法不但爛而且亂,該怎麼辦呢,請聽下回分解。
一、 請還黃世銘清白
很多台灣的罪犯會高喊「還我清白,我是清白的」。
清白不是靠喊的,要拿出證據來。
我們馬大總統也喊「清白」,但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在自由時報明言「這不是貪污,什麼是貪污」還副帶「詐欺」請「見本欄前文、酷酷嫂」。
黃案風風雨雨之後,在媒體有以下反應:
1. 名嘴建議黃世銘做「污點證人」(國人想想為什麼?)
2. 檢評會激辯,斥黃世銘傷檢威信。
3. 已被地檢署起訴。
4. 「部長級」律師護黃,被批「不甘寂寞(查為王清峰、王如玄、有言,與103年監委提名有關,走著瞧吧!)
5. 九月政爭,馬黃熱線不斷(11天內通聯15次,馬打 11次)(熱線追蹤)。(一日不見,如隔三秋)。
6. 柯建銘說「黃長期為馬政治偵防」。(司法獨立?)
7. 特偵組連健保也查。
8. 自由冷眼集「監院彈劾未過,兩票被疏通成功(疏通者關說也,是誰?)
9. 自由時報102年12月1日「黃世銘說謊」(一版A,呀!)
10.聯合報102年11月28日「黃世銘說,會堅強走下去(為何而堅強?)」(為名為利抑正義,大公無私?)
11.王清峰「救忠良,我不請自來」(是不是忠良,往下看)
12.王如玄(打老虎,卻遍體鱗傷(誰是老虎?)
13.柯建銘律師曾勁元聲押黃世銘。
影片途中,啥是結局,但結局有幾個可能,請聽下回分解,說不定「老虎把羊給吞下肚子,連骨頭都看不見了。」...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