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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手狂花 16 台灣司法偵探故事

辣手狂花16

在離開美高美舞廳前,洪真特別交代吳大班同蜜麗說,假如那謝老闆近日再來,千萬別告訴他刑事局派員來查案的事。
     聽完這份簡報及錄音,伍世仁同洪真交換了意見,咸認為這謝老闆涉嫌最大。於是由伍組長親自撥電話給萬華分局長,最速件查訊桂原行的相關資料,僅約三十五分鐘後,回報到來說:
     「住在桂林路的桂原行登記負責人何坤妹,營業項目是水果批發零售。經過調查,轄區員警所獲情報是,該行的幕後老闆是謝原河,他有吸毒、傷害、賭博、妨害自由等前科,是列管的黑道小角頭,何坤妹是他小姨子,在商行裡任會計兼管門市。」
     辦案到此,案情可以說是急轉直下,只需要臨門一腳。請平林小木屋的鄭小姐加以指認,並確定彰銀古亭分行盜領存款的人是他或由他指派的人,就可加以逮捕。
     謝原河只有小學畢業,而何坤妹是商專畢業,是他小姨子自己人,伍組長懷疑,這領款的事是謝交代何前往銀行辦理的。
     伍世仁再立即撥了一通電話給萬華分局,請求就近派便衣前往桂原行,選購若干水果,務請得到何坤妹親手寫的發票,並相機訊問什麼時間可以接洽到謝老闆,並請萬勿打草驚蛇,讓他逃亡。
     十日下午四時左右,將萬華分局送來何坤妹簽寫的收據,跟阮國慶在古亭分行取得的那張四十萬元提款單送交鑑識科比對筆跡。
     四月十一日上午九時,約好坪林露營區小木屋旅館櫃檯的鄭小姐偕洪真前往桂原行暗中指認謝原河,確定四月二日下午五時左右偕邱春梅登記住宿的就是他...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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