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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辦小屁屁的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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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辦小屁屁的監察院
最近聲名大噪的高等法院法官楊炳禛因涉及翹班買春,下班濫賭,長期經營古董,被監察院彈劾,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99年10月3日)。
一名高等法院法官驚呼「太快了吧!」,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質疑「監察院有點脫褲子放屁」。
創言不辦小屁屁案監察院,辦楊炳禛案應是「大屁屁案」,在此令筆者很好奇的是在林執行長評為「有點脫了褲子放屁」,因是「跟在檢察官屁股後開槍」。
面對如此「屁屁譏諷」,監察院要如何回應呢?且拭目以待。
筆者後文撰有「監察院在幹什麼」,更加精彩,請拭目以待。查,監察院應是最高最大的政風機關,將來的廉政公署應該少不了它。
筆者在想,苟監察院治貪腐有卓效,則何須另設「廉政單位」,僅需另設廉政廳即可。果小屁屁案也辦,添加人員即可。
不幸的是,許多「大屁屁」暗示在現任監察委員上任後冒出來的,不妨觀察一下「台北市政府案」吧。是否在風起雲湧後,再「脫了褲子放屁」?!
筆者突然想起,王建煊財政部長時的行政院長郝柏村,而郝柏村台北市長郝龍斌的老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