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大觀園
在中國十大名著之ㄧ的紅樓夢中有劉姥姥進大觀園的戲碼,所謂大觀園者乃榮國府、寧國府,男主角賈寶玉之故居,府中層樓曲水,景色美不勝收,有怡紅院,沁芳庭,潚湘館,稻香村,蘅蕪院,櫳翠庵,牡丹亭是古代重臣之大宅院也。
根據金玉緣第六回,劉姥姥一進榮國府所載,劉姥姥是鳳姊一門遠親喚狗兒的岳母,「乃是個久經世代的老寡婦,膝下又無子,只靠二畝薄田度日,如今女婿接了養活,豈不愿意。」。
這位鄉巴佬在園內受到眾人的溫情款待,遍遊盛景,到了第四十一回,還「醉臥怡紅院」。
但是在現代,民國時代,法治社會裡,不諳法律的「被害人」「高姥姥」卻沒那麼幸運,以確屬被害人的身分,遍遊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台灣高等法院、最後搬出「憲法」人權條款,台灣司法給高姥姥的是「加害人」根本不存在,「被害人」從人間蒸發,其間,還經歷了許多稀奇古怪的司法及司法判決,如夢似幻,是甄又賈。
高老老像皮球般被「法」踢來扔去,如其不信,請細讀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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