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彈列車」廉政公署
據2010年12月5日,自由時報A8刊出「廉署組織法,本會期闖關」,為在總統大選前「展現成果」,上路時間提前在明年四月。
據指出,原先的規劃有全國2500多位政風人員,但行政院政策已調整為優先遴選 (1)檢察事務官、(2)調查官員、(3)偵查正員,共約200人。
其實在本書前文中業已談到:
一、 監察院之84位「鋼牙」調查員,但不用,卻變成無齒。那麼這新的200「調查員」的薪水有否「取代」監察院的84位,令這84位「賦閒」?
二、 本書曾談過,司法院的「懲戒廳」及法務部的「檢察司」不都是矯正、懲戒司法官的嗎?他們以前的工作大部分是「移文」,再由法務部來規劃,其中有無以上人員,無什麼業績的人員?
三、 記得在民國93年8月間媒體報導法務部將成立類似香港廉政公署的部門,專司「捉賄」。不久,「政風特蒐組」隨之成立。政風人員的輔導員一字排開(如圖片),搶先刊出。(豐功偉業早已是泡沫)。
筆者認為,此舉是「疊床架屋」。筆者早在自序中談到,台灣的司法是(1)法(2)理(3)情,而非「情理法」。
國人要「目睭金金」、看緊荷包(選票)
政風特蒐組之相關內容請閱本書"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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